**桶金是偶然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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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中的必然

时间:2023-10-30 18:22:26 点击:10

偶然的中必然,随机中的规律——哲学家们如何看“命中注定”?

 

 

德国的哲学家叔本华说:「一个人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但他却不能『决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正如我们可以在众多的颜色中选取自己所喜欢的﹐但我们对某种色彩的偏好却是一种主观情感﹐而情感的发生往往对一个人来说是不由自主的,仿佛冥冥之中有个神秘的东西指引着自己做选择。换句话说,人在做决定之前,是否有一个影响人做决定的决定。

进一步说,我们的性格、生命的取向、道德观念以至意识思维等都是直接与从前曾接触的人、所受的教育和一些铭心刻骨的经历以及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很多哲学家和普通人都曾经有理由怀疑,当我们在每个交叉路口上作出抉择的时候,我们的意志究竟是自由的,还是被支配的?
这又是一个钻进了牛角尖的哲学问题,人假如没有选择的自主或者说人有没有自由意志,就谈不上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是,当我们以此去批评预定论之前,我们也许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人选择的自由?14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布里丹说过一则寓言:
有一只驴子,因为对摆在它面前一左一右两捆大小相同的草料作不了决定──不知要吃那一捆而竟然生生饿死。
是的,有自主才有选择,但自由度越大,选择便越困难,而在绝对的自由下,我们根本无从选择,所以作出任何决定前我们都须要先有一些个人的主观倾向。因此,无论「倾向」是从何而来,又不管我们的意志是否被支配着,只要我们是在神智清醒之下面对多于一种的可能,我们便算是有选择的自由,因而须要为抉择负上道德责任。
中国的老子曾经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与老子差不多同时代的荀子在《天论》也同样提到制天命而用之。中国古代哲学家们认为人是宇宙乃至大自然的一部分,万事万物都有必然性的自然法则,人应该积极的利用自然法则,而不能消极地顺从自然,而要主动地控制和利用它,人只能在它的范围之内按照万事万物的规律行事。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在自然法则或命运之神面前就无能为力了,恰恰相反人有着很强的主观能动性,也正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所讲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自主性,是决定与实现;在前,在此之后;先有,其后才有;有了,在今后的结果里不一定有绝对天成;但要是没有人谋,绝不会有天成!假如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那么人只要等着命中注定的那一天的到来不就行了吗?这样的话,人的存在和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在传统的西方人眼中,他们的经书认为世界上的人都是罪恶的﹐都会选择以自我为中心。因此,面对经书上所传的信息,有人会觉得无聊可笑﹐有人觉得事不关己,被拣选的人则会感到扎心。当然,我们不可能单从一次的反应便断定这人得救,那人却永远沉沦。事实上﹐那些信徒们的主要使命只是传扬他们所相信的﹐而不是论断这人该得救,那人该死。从他们的经书的角度描述,命运之神对人的拯救就好比救生员把一个己然昏迷的遇溺者拯救上岸。另一方面,不管拿定主意的那一刻人是如何激动,每个信徒都是经过取舍抉择才接受的。若把命运之神对人的拣选视作一个「必然」的同时,又认为信徒是在可以说不的情况下选择神,那是自相矛盾的吗?
让我们再看一个简单的物理现象。有两个以活塞相连的容器分别盛有两种不同颜色的气体。若把活塞开启,我们会发觉两种气体*终会完全混合。以宏观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单向而不可逆的过程,但若微观地考虑每个气体粒子的运动,它们却又都是处于一种随机的状态中。无数随机运动的结果怎会产生有规律的现象?
这看似无法调和的悖论正是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基础。有人此引申如下的描述:人的每个抉择都具有偶然性,或朝东,或往西,他人无法可以预知;人的一生,或喜或悲,或如烈酒,或如开水,总似按着剧本而行。
对于生命中的种种「偶然」与「必然」、「随机」与「规律」,自古以来无数的哲学家们都有各自的经历和诠释,积极、浪漫、无奈、伤感、温馨﹐ 莫衷一是。哲学家们的诠释或许没有哪一种是尽善尽美,但让人感到安慰的是,纵然身处在迷惘与困惑中,前路总有引导,或许在取舍之间仍会忐忑不安,但将来蓦然回首之际,便会明白命运一直是相伴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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